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
实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鄂发改办发[2005]22号
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促进我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2005年实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14号)作了部署,现转发给你们。
请接此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专项重点和要求,结合2004年12月全省高技术产业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及各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专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组织相关单位参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议书提纲,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经审核汇总后,于2005年4月10日前报我委。在项目选择中,如把握不准,可于2005年3月20日前将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汇总后与我委衔接。经我委审查同意后,再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参照发改办高技〔2005〕166号所附《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05年4月底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各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等一并报我委。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314号)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一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组织实施
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室),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促进我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我委决定在2005年实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的主要内容
科学仪器主要是为人类各领域需求提供准确、可靠、及时的信息检测、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完成相关的监测、控制任务,是信息时代和社会现代化的基础。根据我国科学仪器行业发展现状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结合2004年实施的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2005年实施的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专项重点:一是围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设施安全检测与计量领域需要的集成化、微型化、网络化、智能化、实时、非破坏类新型科学仪器及其配套试剂和关键部件开展产业化;二是围绕冶金、化工、电力等过程大型复杂自动化系统开展产业化。支持产业化重点如下:
(一)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的生化科学仪器及其关键部件和试剂。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离心机、超低温冰箱和冷冻干燥设备、酶标仪、洗板机、电泳仪、时间分辨荧光检测仪、生物芯片关键仪器(包括点样仪、扫描仪和生物芯片检验仪)。
(二)农产品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领域的光谱和色谱仪器及其关键部件和试剂。包括高性能的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电感耦合等结核病子体、微波等离子体光谱仪、X光射线衍射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毛细管电泳仪、离子色谱仪。
(三)社会设施安全与计量领域的特定设备监测与计量仪器。包括射线检测仪器、超声检测仪器、电磁检测仪器、声发射检测仪器、光电检测仪器等检测仪器;电点计量仪器、热力计量仪器和在线检测计量仪器等。
(四)钢铁工业生产过程复杂自动化系统。重点包括2000立方米以上高炉、150吨以上炼钢炉和精炼炉、2000毫米以上热轧机智能优化控制和自动化系统。
(五)大型生物发酵等过程的智能优化控制和自动化系统。
(六)电力行业复杂自动化系统。重点包括超临界发电机组综合自动化系统、60万千瓦大型火力发电联合循环机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大型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以及大电网(大区)动态稳定监控系统。
二、专项实施的原则
结合以往专项实施经验,为确保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实施能够取得应有的效果,在专项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点推进有重大需求的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技术的产业化进程,特别是技术比较成熟、应用广泛、市场前景广阔,并具有带动作用的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
(二)突出自主创新、综合集成与技术合作、技术引进相结合,加速发展国内需求旺盛、带动性强、具有较好基础的技术领域,形成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工程化系统集成能力的产业化基地。
(三)促进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交叉融合,推动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产业从政府引导型到市场拉动型发展模式的转变,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形成,建立有得于我国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产业长远发展的内在机制。
(四)重视项目的产业化基础和申报单位的建设条件。在强调项目的市场需求和技术水平的同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筹资等方面的能力。
三、专项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
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新时期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请你们对已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并符合科学仪器和工业自动化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重点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有关企业编写资金申请报告,并于2005年5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三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在项目主持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二月十八日